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崇政办规〔2018〕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5月11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崇政发〔2020〕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崇左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崇左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桂政办发〔2018〕55号)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函〔2018〕8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效率,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
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为辖内银行增加更多低成本资金,每年度全市人民币贷款增量高于上一年同期水平,确保全市3亿元扶贫再贷款限额循环使用,确保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引导辖区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到2020年,投放政策性贷款20亿元以上,商业性贷款50亿元以上。
二、强化支持重大战略信贷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债委会机制的作用,实行联合授信管理。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优先支持机制,在规划年度贷款目标时,对自治区以及市本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优先安排审批和放款。
三、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
进一步拓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覆盖范围,将目前小企业法人贷款的风险补偿优惠和支持政策扩大到个人经营性贷款中的小企业主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和放宽不良容忍度政策进一步扩大到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精准扶贫贷款。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实行单独管理和业绩专项考评,重点向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额分散、融资满足度相对不足的小微企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