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府办〔2018〕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23〕3号)规定,全文废止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两江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步伐,按照《 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和《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要求,以及商务部关于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工作部署,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政策创新优势、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平台功能,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重庆服务”品牌核心优势,全面构建内陆开放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发挥两江新区产业、区位、政策优势,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培育发展金融、贸易、物流三大优势领域,提升“制造+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打造科贸相融、产贸协同的开放型服务经济体系,以深化试点为契机带动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构建内陆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中心、“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服务贸易开放发展重要枢纽。自2018年起,两江新区服务贸易总额年增速不低于20%。

(三)基本原则。

1.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聚焦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突破服务贸易制度障碍和发展短板,推动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2.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创新发展为路径,大力发挥两江新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优势,全面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实体产业、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形成“服务+”的创新态势,不断增强创新动力,拓宽创新路径,改善发展环境。

3.强化统筹,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与多个开放平台、多项改革试点政策的集成和叠加优势,在体制机制上形成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合力,打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升级版,持续强化试点效应,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4.立足优势,突破发展。结合两江新区内陆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势助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以平台经济、供应链经济、数字经济为特色重塑贸易新格局,把服务贸易培育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

1.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市商务委、两江新区管委会共同研究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有关事项。市级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政策支持。完善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市商务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2.健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制定完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有关管理规范性文件,在两江新区先行试点,逐步向全市推广。探索推动制定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管理、促进、统计、监测等方面创新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市商务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3.全面建立服务贸易发展绩效指标评价考核体系。从政策创新、行业发展、对外开放、竞争力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制定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绩效评价考核标准对各责任部门的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评价,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多维度反映两江新区及重庆市服务贸易发展成效。(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商务委、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4.扩大服务业投资领域有序开放。借鉴各自贸试验区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经验,叠加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金融、航空、交通物流、信息通信技术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双向开放的政策优势,重点推动金融、信息(电信服务)、文化、医疗、教育、专业服务等服务领域逐步放宽限制措施,同时建立服务贸易领域开放风险预警机制。用好用活重庆自贸试验区政策,探索落实“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制度,在跨国供给、国际合作以及海外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风险识别、测试评价以及预警的完备体系。(市商务委牵头,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市贸促会配合)

5.深入推进市场准入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推行服务贸易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实现一口受理、多证联办。试点引入公共服务机构承接政府服务功能的社会化服务模式,集合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推行国际通行的服务贸易行业标准,探索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三种模式下服务贸易领域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6.提升知识产权体系化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申请受理、费用减缓、资助兑现、快速维权、检索分析、质押登记、转让登记、许可备案等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产业生态环境,推进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中国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

7.推动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创新研发基地。进一步培育服务贸易与实体产业、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新动能,制定推进两江新区服务贸易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措施,建设两江新区服务贸易新旧动能转换创新研发基地,加强对服务贸易领域政产学研一体化的金融财税支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为两江新区服务贸易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智力支持和项目支撑。(市科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8.建设、整合多维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两江新区“政府主导搭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以平台为支撑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体系。扶持互联网领军企业打造国际众包平台,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双创”国家级孵化器,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提供项目对接、市场推广、技术支撑、线上交易等支持。鼓励物流平台型中央企业开展“央地合作项目”,搭建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服务贸易企业发挥成本优势融入全球产业链。扶持“互联网+外贸”型企业打造跨境贸易重庆中心,依托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进出口贸易全服务环节链条和完整生态圈。支持本土制造业龙头企业走出去,依托国际开放合作研发共性技术支撑平台,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推广基地等创新载体和国际产业合作展示中心,推动联合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联合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全面提升人才的国际化水平。(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

9.促进服务贸易平台化集群化发展。培育两江新区服务贸易领域龙头企业,依托多维度平台载体带动服务贸易集群发展。依托两江新区服务贸易产业园,吸引创新性金融、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依托江北嘴金融核心区,集聚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引导具有平台功能和境外资源的国际合作金融项目落地,支持优势资本设立金融服务机构,与国际国内知名金融机构合作,提档升级要素交易市场;依托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江北国际机场、果园港,打造集仓储分拨、多式联运、物流加工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内陆国际复合型物流枢纽核心区;依托两江新区服务外包示范区,引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建立服务外包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公共平台;依托悦来国际会展城,打造展会举办目的地,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展会活动和大型会议,形成会展集群;依托两江新区国际合作产业园,打造国际合作中心、中小企业聚集区、集中展示中心、投资服务平台和招商引资运营平台、国别特色小镇等。(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10.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贸易促进作用。与相关行业协会合作,探索以共建中心的方式设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促进中心,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海外法律、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实施“走出去”战略,协助本土企业参与服务贸易国际谈判,培育国际竞争力。(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委、市贸促会配合)

(四)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

11.完善基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贸易通道,推动贸易平台服务化。提升物流等传统服务贸易,鼓励物流企业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中欧班列(重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完善跨境、跨区域全程供应链物流服务,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国际铁路联运运单项下信用证的国际贸易结算批量化。鼓励跨境贸易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海外仓,打造“一带一路”品牌商品展示交易体验馆。鼓励供应链管理企业与“一带一路”贸易往来国家构建贸易供应链服务平台,合作跨境综合管理、全球采购及销售、展示与交易、跨境结算、全球数据处理等服务。鼓励结合果园港多式联运物流枢纽核心区的建设,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框架下,探索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市商务委牵头,市金融办、重庆证监局、两江新区管委会、市物流办配合)

12.探索建立国家级“数字经济试验区”。加快建设两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积极争取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部委支持,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应用场景、生态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配置资源链,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驱动经济发展,打造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国家级“数字经济试验区”,深入推动两江新区云计算、大数据、数字产业和芯片、传感器件、智能新硬件等相关产业与区块链技术融合发展,发展数字数据生产交易,形成算力中心,在部分成熟的服务贸易行业领域探索创新数字金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13.培育服务贸易跨界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大力促进金融、物流、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推动服务贸易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和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延伸价值链,发展面向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第三方服务。发展“保税+服务贸易”,重点支持保税+进口商品分拨、保税+全球维修、保税+飞机融资租赁、保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重庆海关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

14.深入改革通关监管制度和模式。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势,大力提升与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维修、国际结算、展览等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物品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加大新型设备及科技手段的应用力度,增加非侵入式查验比例等便利化方式,提高查验效率。以中欧班列(重庆)为重点,促进重庆自贸试验区两江片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通关合作,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制度对接和规范统一。推进智能通关,加快通关业务流程信息化、智能化进程,探索通过信息分析对高风险旅客及托运行李进行快速筛查,提升旅客通关时效。逐步将有关服务贸易的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实行无纸化通关,推动企业申报数据跨系统共享、多部门共用。(重庆海关牵头,市政府口岸办配合)

15.完善外籍高层次人才流动便利化机制。研究制定两江新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贯彻落实人才签证实施细则,面向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分类别、分层次开辟绿色通道,在出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证件办理方面提供便利。探索职业资格国际互认,放宽服务贸易重点领域高层次和紧缺急需的外籍专业人才聘雇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

(六)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16.加大服务贸易海外市场开拓的扶持力度。结合两江新区实际,落实国家关于服务出口重点领域及服务贸易领域指导目录,落实有关跨境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和免税政策。完善两江新区服务贸易重点行业目录和重点企业目录库,建立定向、定点联系制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请专利、离岸外包等),支持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公共培训服务和云众包平台,鼓励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重点服务进口。(市商务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市税务局配合)

17.大力支持服务贸易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重庆自贸试验区框架下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江北嘴国际投融资路演中心的支持作用,拓展服务贸易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的融资渠道,推动在申请跨境贷款、跨境人民币债券等方面的投融资便利化。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框架下,支持服务贸易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收支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通过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上市融资募集的资金。(市金融办牵头,市商务委、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配合)

18.发挥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基金作用。对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争取两江新区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和项目纳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项目库。在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框架下,探索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合作,设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子基金,助推服务贸易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9.完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框架下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在企业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结转扣除方面的中央财税政策。完善两江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复制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重庆自贸试验区框架下的改革创新经验;对主营业务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且其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服务贸易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结合两江新区招商引资产业配套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建设运营、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科委、市商务委、市税务局配合)

(七)进一步健全统计体系。

20.建立全口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依托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在两江新区先行试点,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直报,扩大统计覆盖面,对服务贸易四种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应统尽统,实行重点企业联系备案制度、业务确认制度和统计数据直报制度。(市商务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21.完善服务贸易统计运行和分析体系。建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数据信息系统,实现对服务贸易企业的评估、认证与服务贸易行业的监测、分析,定期发布两江新区服务贸易运行形势报告、服务贸易发展年度白皮书。(市统计局牵头,市商务委、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22.建立服务贸易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依托服务贸易数据信息系统,探索建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数据后台,服务贸易相关市级部门的市场准入、政策扶持、事中事后监管等各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两江新区管委会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

23.建立服务贸易企业诚信体系和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提升两江新区市场信用大数据综合监管平台,按照ABCD四类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失信降级”制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运用电子化手段,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整合两江新区服务贸易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社区监管职能,形成“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高效监管体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两江新区管委会负责)

24.创新服务贸易新业态的监管模式。探索跨境电商分类监管模式,试点保税免税一体化监管运营,试点建立跨境电商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跨境电商商品全程可追溯。探索对自由技术备案管理制度实行便利化改革,开展无纸化登记管理试点。(市商务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25.打造“信用两江”共享平台。创新“互联网+监管”的两江新区模式,与全国商业信用中心合作,建立两江新区服务贸易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信用评级公示系统,常态化跟踪管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两江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重点领域

(一)金融服务。

1.优化跨境金融结算服务,支持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框架下开展加工贸易离岸结算、跨境电子商务结算、第三方支付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进出境消费结算、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金融机构国际业务运营中心等结算便利化试点。

2.全面推进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框架下金融领域的互联互通合作。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形式对境外开展投资业务,无境外投资地域限制,研究允许新设或改制成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企业在新加坡发行以人民币计价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募集资金汇入境内使用,同时允许企业发债回流资金在多家银行结算;深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支持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3.创新推动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框架下与境外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探索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产品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人民币境外证券投资业务。

4.在两江新区探索打造金融科技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