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地税函[2001]391号 2001-12-30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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