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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政办发〔2007〕35号2007-9-6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青政字〔2020〕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地价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7〕1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内四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的范围为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区,总面积为198平方公里。
二、此次基准地价调整是按不同的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具体地块的出让底价、交易底价可以由基准地价结合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区域因素、市场情况、产业政策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测算。
三、市政府将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每隔1至2年调整一次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在地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将适时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内四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3〕5号)同时废止。
五、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城镇土地分类表(略)
2青岛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范围
3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内涵
4青岛市市内四区基准地价表(略)


附件二:
青岛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范围
一、商业用地土地级别界线
1一级地
第一片:西起朝城路,沿费县路—沿铁路线—北京路—即墨路—济宁路—安徽路—广西路—龙口路—大学路—莱阳路—文登路—香港西路—延安三路—江西路—香港中路—台湾路—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中山路、湖北路、湖南路、太平路、八大关、东海路、闽江路、南京路南端、珠海路等区片。
第二片:北起顺兴路,沿辽宁路—宁海路—登州路—延安一路—延安路—桑梓路—丰盛路—台东八路—大名路—营口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台东一路、台东三路、台东六路、利群商厦、当代商城等区片。
2二级地
第一片:西起团岛一路,沿台西一路—磁山路—费县路—朝城路—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八大峡区片。
第二片:南与一级地共界,西沿铁路线—上海路—德平路—包头路—铁山路—长山路—青海路—昌乐路—沾化路—诸城路—利津路—长春路—延安三路—宁夏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的一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大连路、莱芜路、上清路、登州路、延安路、延安一路、宁夏路等区片。
第三片:北起源头路,沿夏庄路—滨河路—万年泉路—书院路—峰山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李沧商业中心区片。
3三级地
第一片:南与二级地共界,北沿海泊河—山东路—延吉路—福州北路—旌德路—安庆路—银川西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四川路、小港、大港、孟庄路、长春路、延吉路等区片。
第二片:西起人民一路,沿嘉定路—鞍山二路—鞍山路—人民路—平安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人民路商业中心区片。
第三片:西起青峰路,沿果园路—南崂路—观崂路—九水路—京口路—李村河界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的二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李沧商业中心外围区片。
4四级地
第一片:南与三级地共界,西沿瑞昌路—杭州路—宁冈路—都昌路—南昌路—瑞昌路—重庆南路—淮安路—三零八国道—合肥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的三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兴隆路、宜昌路、杭州路、山东路北端、辽阳西路、福州北路、劲松三路、南京路北端等区片。
第二片:沿李村河—君峰路—李村河—夏庄路—中崂路—三零八国道—栆山路—万年泉路—双山路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的二、三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李沧商业中心外围区片。
第三片:沿振华路—四流中路—兴山路—文安路—永清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振华路商业中心外围区片。
5五级地
南与四级地共界,沿李村河—重庆中路—金水路—环城东路—青银高速公路—栆山东路—三零八国道—劲松五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二、三、四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瑞昌路以北、唐河路、大沙路、四流南路、周口路、南昌路、重庆南路、青山路、重庆中路、三零八国道等区片。
6六级地
南与五级地共界,沿滨海路—重庆北路—南岭一路—文昌路—老虎山南界—三零八国道—上王埠村—青银高速公路—金水路—铜川路—九水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其中,除去所含的二、三、四、五级地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大同南路、四流北路、九水东路东段等区片。
7七级地
六级地以北至城阳区界为七级地。
二、住宅用地土地级别界线
1一级地
西起朝城路,沿贵州路—太平路—广西路—蒙阴路—湖南路—泰安路—湖北路—浙江路—曲阜路—平原路—龙山路—龙江路—华山路—齐东路—莱芜二路(西侧)—红岛路—京山路—延安一路—岞山路—香港西路—佛涛路—陨阳路—太平角六路—香港中路—崂山界—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栈桥、太平路、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以南、东海西路、东海中路等区片。
2二级地
第一片:沿团岛路—团岛四路—贵州路—朝城路—海岸线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为团岛区片。
第二片:南与一级地共界,沿泰安路—北京路—中山路—四方路—禹城路—胶东路—莱芜二路(东侧)—松江路—登州路—兴安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观象山公园、莱芜一路、曲阜路、中山路百盛等区片。
第三片:南与一级地共界,沿延安一路—上清路—龙潭路—太清路—南九水路—延安三路—江西路—福州路—宁夏路—银川西路—宁德路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中山公园、芝泉路、闽江路、燕儿岛路、江西路以南等区片。
3三级地
南与二级地共界,沿普集路—青海路—大港纬三路—辽宁路—利津路—长春路—延吉路—南京路—吴兴二路—绍兴路—吴田路—福州北路—同兴路—劲松三路—崂山界所围成区域。
该区域包括:四川路、费县路、云南路、包头路、小港、台东商业中心、延安路、宁夏路、延吉路以南等区片。
4四级地
南与三级地共界,沿杭州支路—康宁路—康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