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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国税函[2007]147号 2007-7-11
USHUI.NET®提示: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7]5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