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进[1999]29号 1999-11-30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市、地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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