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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发[2006]151号 2006-9-22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6]126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2006〕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