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国税函[2007]187号 2007-8-31
USHUI.NET®提示: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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