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涉[1999]134号 1999-10-29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鲁国税发[2007]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省局涉外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发〔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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