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籍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籍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地税函[2007]20号 2007-2-8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第一条中“暂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近日,省局印发了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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