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申领发票,推进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于2017年3月1日起在南昌市范围内全面开通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和发票种类南昌市范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确定的税收风险等级低、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可自主选择网上申领发票,也可在各地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发票发售终端领用。
二、申领流程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网上申领时,需与配送单位签订《发票配送服务协议》,由主管税务机关实名认证后为其开通网上领票功能。
(二)提交网上申领请求:纳税人通过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的“发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