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国税发[2003]58号 2003-3-31
USHUI.NET®提示: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当前企业债务重组是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一项重要手段和内容,各主管基层局应及时掌握和跟踪所辖纳税人的改组改制情况和过程,对债务重组中涉及有关税收政策方面的应及时宣传和督促企业按照本办法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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