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苏政办发〔2016〕1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决定》 ( 苏政发〔2024〕10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迫切需要,也是激发新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5〕40号)和《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 (
苏政发〔2016〕46号
)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组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加快推动信息化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发展目标。推进“互联网+”全面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构建农业智能决策体系、为农信息服务体系,打造“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创新高地、农业电商云集高地、新农民创业创新高地。到2020年,力争全省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到65%,农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亿元,规模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面积提升到20%以上,实现各县(市、涉农区)信息进村入户、农业行政管理网络化、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3个全覆盖”,“互联网+”成为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支撑力量,有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
——农业生产智能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农业,提高农业自动化水平。到2020年,实现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物联网应用全覆盖,创建国家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0个以上、省级智能农业示范基地200个以上。
——特色产业电商化。积极引导农业市场主体发展电子商务,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强化特色产业与知名电商嫁接,促进产销衔接。到2020年,形成2个年电商交易额超50亿元、10个年电商交易额超10亿元、20个年电商交易额超1亿元的农业特色产业。重点培育10个年电商交易额超1亿元、100个年电商交易额超1000万元的农业电商品牌。创建省级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400个。
——管理服务网络化。实施农业行政管理业务系统和农业实用数据库建设,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等技术,强化信息分析利用,推进远程、实时管理服务,提升农业政务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基本实现农业行业管理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农业决策指挥与应急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把信息进村入户作为“互联网+”现代农业的示范工程,加强“益农信息社”建设,整合资源、整省推进,促进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到2020年,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覆盖到全省所有涉农行政村。
二、强化智能农业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发挥科研、推广、市场等多主体的创新服务作用,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紧密合作,吸引高水平企业到江苏落地,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攻关与设备研发,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物联网研发载体,创新一批精准化监测控制技术,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成套设备,制定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标准,让智能农业技术成为重要的“藏粮之技”。
(四)推动现代农业载体率先示范。开展智能农业示范基地创建,通过构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园艺、大田作物等行业农业物联网服务平台,形成一套可复制、易推广的应用模式,引导农业物联网应用向现代农业园区、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及规模种养基地等各类现代农业载体集聚。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创新公共服务机制,整合园区内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资源,搭建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数据采集、监测分析、质量溯源、在线指导等服务,实现农业生产自动化、可控化、智能化。
(五)推动农业物联网向全行业全产业链扩展。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在畜禽养殖领域,推广环境调控、定量饲喂、疫情监测、防疫标识等精准化控制系统。在水产养殖领域,推广水体溶解氧智能控制、鱼类病害监测预警、养殖尾水监测和饵料自动精准投喂等系统。在园艺生产领域,推广肥水一体化自动喷滴灌、生产环境监控和病虫害预警、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智能监控等系统。在大田种植领域,推广精量施肥、灌溉及病虫测报等系统,开展大田气候环境自动监测。在农产品加工领域,推广应用ERP等管理系统,完善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确保生产经营管理全程可控。在农产品流通领域,推广产品标识化和监控技术,实现农产品质量信息可追溯。在农机作业、林业等领域,利用3S及传感技术推进农机作业调度、森林防火及病虫害监测智能化。
三、引导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六)推进特色产业与电商融合发展。开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通过以县统筹、以镇带村,发展优势产业,培育特色小镇。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微店等,发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宗交易、订单农业等电商业务。实施电商扶贫行动,引导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向全省重点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区倾斜,帮扶地方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加强江苏国际农展中心与各类电商互动互补,使之成为推介各市县特色农产品的实体平台。推动农产品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电商发展模式,搭建全省特色农产品单品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程可追溯,促进广大农民就业创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内生发展动力。
(七)推进实施农业农村电商品牌化战略。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精深化、差异化加工和包装设计,挖掘农产品文化内涵和功能,加强网上网下宣传,打造一批富有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市场知名度高和竞争力强的农业农村电商品牌。推进电商与实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创新农业电商营销方式,放大品牌集聚、资源整合效应,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开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输出江苏优质农特产品。
(八)推进农业农村电商营销体系建设。支持知名电商开设农业农村电商地方特色馆,推动建设县域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电商服务点,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业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电商企业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强自营平台建设,有效对接市场需求,拓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观光农业等网上营销。鼓励农业农村电商园区、电商服务企业建立电商联盟,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和投诉处理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电商加快发展。持续实施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万人培训,打造农业农村电子商务营销队伍。
(九)推进农业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渠道、农村宽带、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园、创业园,改善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条件。合理规划物流资源,积极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构建适合农产品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更多应用现有的市场流通基础设施、质量检测设备、产品流通渠道等,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
四、提高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服务能力
(十)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优先选择有村集体经济支持的村综合服务中心和声誉好、实力强的农资商超、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益农信息社”建设载体,增强村级社活力。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提升“益农信息社”硬软件设施建设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资源配置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村级示范社。加大对“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诚信守法、风险防控、规章制度、业务知识与技能等培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员服务能力和素质。
(十一)提升为农信息服务水平。紧密围绕信息需求,加强信息进村入户指导服务,提高农业公益、便民、电商和培训体验等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12316”惠农短信、平安农机通及热线服务,汇集服务资源,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开发基于APP应用的农业信息服务产品,推进公益服务上线、涉农信息共享,为农民群众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
(十二)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推动“益农信息社”与金融、邮政、通信、电商等运营商、平台服务商合作,引导“益农信息社”与村委会、村级电商服务站、村邮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站点融合发展。引入水电气、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代销代购等社会化服务,拓展服务内涵,提升造血功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与推广体系优势,利用“益农信息社”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
五、提升农业信息管理服务效能
(十三)加强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构建新型工作平台、管理模式,加快推动全省农业资源、农技推广、农村“三资”、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现代农业园区等管理系统建设,构建省、市、县一体的实时化、网络化、智能化农业综合管理系统。省级重点加强系统平台建设和信息分析预测,市县充分运用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和信息服务。
(十四)强化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各类农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大信息数据监测、采集和分析运用力度,开展远程监视、监测、监督,及时发布技术指导、预测预警、防灾减灾、疫病防控等信息,提高管理服务网络化水平。推动农业部门政务数据与涉农部门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完善“12316”短信、微博、微信、APP等惠农平台功能,提供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管理与防灾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