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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茂府办〔2015〕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7月30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 ( 茂府规〔2020〕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增强品牌奖励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就《关于印发《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 茂府办〔2010〕60号)中有关财政奖励政策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获得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和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申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