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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20〕6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6日

  青岛市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 国办发〔2019〕30号),进一步解决我市家政服务业市场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全等问题,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重点

  (一)强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政府补贴培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

  (二)引导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发展。以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共享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支持一批家政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推动家政示范企业、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三)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残疾人托养、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

  二、支持措施

  (一)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等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

  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运用投资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

  (二)完善公共服务政策。

  3.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4.推动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改善。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探索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保障。支持各区(市)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家政从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

  5.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引导家政企业将员工学历、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支持家政从业人员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升本等多渠道提升学历层次。

  6.建立家政服务人员上岗服务码制度。通过多种方式,逐步为家政从业人员免费认证“家政服务码”,实行一人一码,实现通过扫码查询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技能情况、工作经历、服务评价及信用记录等,并通过青岛市家庭服务云平台等信息平台,对登记的家政服务人员信息实时动态监管。

  (三)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7.支持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支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将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纳入专业内容。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家政示范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编制和开发工作。支持家政服务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社会力量引进国外优质特色培训机构,培育高端家政管理人才,填补区域空白。

  8.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费补贴。

  9.健全体检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