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徐政发〔202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徐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对市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27件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1.《
徐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徐政规〔2009〕2号);
2.《
徐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徐政规〔2009〕3号);
3.《
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徐政规〔2011〕1号);
4.
《 徐州市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徐政规〔2011〕3号);
5.《
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徐政规〔2012〕8号);
6.
《 徐州市发展规划管理办法
》(徐政规〔2013〕6号);
【已被《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保留和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徐政规〔2024〕10号》废止】
7.《
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徐政规〔2013〕8号);
8.《
徐州市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徐政规〔2013〕9号);
9.
《 徐州市市区建设工程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徐政规〔2014〕2号);
10.《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徐政规〔2014〕3号);
11.《
徐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徐政规〔2014〕4号);
12.《
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政规〔2015〕1号);
13.
《 徐州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徐政规〔2015〕2号);
14.《
徐州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徐政规〔2016〕1号);
15.
《 徐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徐政规〔2016〕2号);
16.《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17〕1号)
【已被《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徐政规〔2022〕7号)废止】;
17.《
徐州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徐政规〔2017〕2号);
18.《
徐州市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徐政规〔2017〕4号);
19.《
徐州市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徐政规〔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