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税务机构名称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规定,“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地税局”修改为“税务局”,“地税系统”修改为“税务系统”,“地税机关”修改为“税务机关”。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下发全文失效废止印花税文件目录的通知》(赣税函〔2022〕150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结合我省税务系统实际,省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以下简称《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实现信息管税。
》(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确定凭证的应税税目和计税依据,依法征收印花税。
》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分别按《条例
》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 ( 赣地税发〔2004〕77号
)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