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工会疗养院(所)征免问题的补充通知》等61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