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大地税发〔2000〕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补充规定内容废止
各分局、各区市县地税局,开发区\保税区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