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08-09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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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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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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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2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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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2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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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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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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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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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1998年5月18日 |
菏国税发〔1998〕21号 |
进出口税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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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07年1月29日 |
菏国税函〔2006〕186号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对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6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文废止。废止的原因主要是上级文件废止、管理项目发生变化、文件内容老化不符合当前实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