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经营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经营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09-26 桂国税发〔2001〕3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规定,自2011年1月20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批)的通知》(2011)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市反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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