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0]238号 2000-4-10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烟草公司上缴罚没收入财政返还部分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内国税所字[1999]52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