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印章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印章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10.14 川国税发〔1997〕2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印章,保障
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
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使用单位印章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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