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长工信中小发〔2023〕53号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长沙市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我市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推动稳增长强信心,着力促进中小企业调结构强能力,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稳预期
1.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大力招引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落户长沙,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优质中小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产业链补短板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大企业引领、中小企业集聚的企业发展格局。加强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保障,鼓励各区县(市)、园区建设标准工业厂房或者定制化厂房,以租赁、出售或者先租后售等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对优质中小企业租赁厂房可给予租金优惠。支持满足条件的工业企业所购买的厂房,根据已审批的报建图,按幢、层、套分割登记和转让。(责任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
2.着力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增加工业投资尤其是制造业投资规模。2023年底前,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述标准以上的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鼓励中小企业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产品;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清单,开展撮合活动,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更多机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和成果运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中小服务〔2023〕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市、区(园区)两级信用体系,充分发挥信易贷平台融资需求一键发布、融资产品智能匹配功能,做好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有关工作,进一步增加参与试点的市场主体数量,丰富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扩大平台融资规模。推动信易贷平台对上级政策明确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范围内相关数据实现对接共享、依法利用,贯穿企业端、金融端、政府端、数据端、运营端,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中小企业纳税、不动产、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和依法应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降低识别成本和交易成本。(责任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
4.全面落实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进一步推动稳增长
5.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每年征集筛选一批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对外发布,增强金融机构敢投敢贷信心,拓宽信用信息收集渠道,提高中小企业首贷获得率。对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鼓励长沙市相关政府产业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力度,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率。运用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合作银行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额度,增加中小企业信用贷、专精特新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银行建立线下首贷中心服务站,完善线上首贷服务功能,为“小升规”等培育企业提供专属风险补偿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进一步扩大普惠覆盖面和贷款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6.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健全市、区县、园区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形成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合力。加快市企业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汇聚各方涉企服务资源,逐步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需求。上下联动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帮扶长效机制,常态化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长沙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在管理升级、技术创新、上市辅导、投融资、数字化应用、工业设计等方面需求,每年向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购买一定的公共服务提供给中小企业,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责任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
7.加强校企人才合作。上下联动大力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加速专精特新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校企共建,校企共培,组织学院与技工院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新型技工培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批量输送专业对口、实操熟练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三、进一步促进调结构
8.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力度。到2025年,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中小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0万元。中小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中小企业有产品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奖励可以累计。优化、完善、宣传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政策,加强企业库动态管理,开展个性化、订单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培育,着力提升培育效果。大力宣介获评企业,提升其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转变产业投资引导方式,充分发挥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快募投进度,尽快投资首批优质中小企业,鼓励市、区产业投资类基金投资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中小企业,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增量。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北交所上市培育库企业在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项下的信用类贷款额度提升至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9.大力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专项行动。2023年到2025年,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优中选优,集中政策资源重点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企业。综合运用政府性基金、项目贷款贴息,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和商业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发展上台阶,稳步达到上市条件。市区联动每年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上市培训、项目路演、交易所学习活动,宣传、讲解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和热点问题,重点开展企业上市税收政策宣讲,编制发布企业上市涉税业务典型案例,设立企业上市涉税咨询通道,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税务处理。在成长、股改、冲刺各阶段,实行一企一方案,提供一站式、管家式全链条上市服务,助推企业上市。深入落实企业上市“岳麓登峰”行动,对在A股首发上市的企业分3个阶段给予总额600万元的上市费用奖补;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再补助400万元;对中小企业,登陆境外主板并实现融资的,一次性给予600万元的上市费用奖补;对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且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