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闽地税征〔200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 ( 闽地税征〔2001〕36号
)规定,第二(二)“发票剪角作废应剪去右下角的有效字样部分”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 闽地税发[2004]291号
)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闽地税发〔2007〕135号)规定,第一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第一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规定,第一条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