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7]25号 2007-2-2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的要求,省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第一批(与国税发〔2006〕62号文发布的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应的文件)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8件:
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原翻〔1995〕4号)。
2.《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6〕3号)。
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6〕6号)。
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检疫站收取的肉品检疫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6〕16号)。
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7〕3号)。
6.《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7〕11号)。
7.《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7〕16号)。
8.《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7〕56号)。
9.《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7〕77号)。
10.《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8〕32号)。
1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培训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9〕13号)。
12.《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9〕40号)。
1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闽地税政一〔1999〕58号)。
1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2000〕43号)。
1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闽地税政一〔2000〕66号
)。
16.《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一〔2001〕5号)。
17.《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2001〕6号)。
18.《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闽地税发〔2001〕76号
)。
19.《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一〔2002〕16号)。
20.《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税政二〔1994〕030号)。
21.《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包企业亏损弥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国地税联〔1994〕021号)。
22.《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交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闽国地税联〔1994〕022号)。
2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闽地税政二〔1996〕025号
)。
2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6〕41号)。
2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6〕68号)。
26.《福建省地方税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6〕69号)。
27.《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6〕77号)。
28.《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7〕3号)。
29.《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7〕6号)。
3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闽地税政二〔1997〕16号
)。
3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7〕39号)。
32.《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9号)。
3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8〕38号)。
3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8〕45号)。
3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8〕61号)。
36.《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8〕64号)。
37.《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8〕85号)。
38.《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8〕101号)。
39.《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赈灾彩票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9〕6号)。
40.《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9〕26号)。
4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王加强截留公司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9〕34号)。
42.《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9〕48号)。
4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二〔1999〕54号)。
4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2000〕18号)。
4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二〔2001〕50号)。
46.《福建省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税还贷和开发新产品减免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征免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90〕闽税政三字第007号)。
47.《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对个人出租房屋可核定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 (
闽税政三〔1993〕32号
)。
48.《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三〔1999〕52号)。
49.《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购销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三〔2000〕5号)。
50.《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政三〔2000〕39号)。
51.《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地税稽〔1996〕027号)。
52.《福建省地方税务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统一代码具体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稽〔1996〕029号)。
5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征〔1997〕18号)。
5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征〔1997〕46号)。
55.《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处罚依据认定的批复〉的通知》(闽地税征〔1997〕50号)。
56.《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征〔1998〕29号)。
57.《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征〔1998〕37号)。
58.《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地税征〔1998〕48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4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原翻〔1994〕3号)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2.《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闽地税政一〔1996〕58号)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56号)第一条。
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