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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2016-4-22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方便纳税人,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互相委托代征税收的通知》(税总发〔2015〕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