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24〕3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公共服务是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民生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补短板、强弱项、兜底线、提品质为主线,坚持标准引领,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全省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在全国质量监测中持续进位。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聚焦“城乡教育资源布局不均、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教育减负增效行动、荆楚强师共同行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改建中小学校舍100万平方米,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设省级示范性教联体100个左右。实施“荆楚优师计划”,面向66个强县工程县市定向培养师范生1000人。促进优质师资均衡配置,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1万人。系统推进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过重考试压力、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行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课后服务水平和作业设计水平。加强学科校外培训隐形变异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聚焦“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问题,实施“技兴荆楚”“才聚荆楚”工程,统筹解决好就业难招工难,着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百县进百校”就业促进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行业性、专业性、小规模、定制式等特色招聘,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市州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2024年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年度补贴性技能培训40万人次。(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三)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不匹配”问题,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元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街道(乡镇)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全省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100个,改造农村互助照料中心200个,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万户以上,新增不少于1万张养老床位。以城市社区为重点,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原居安养”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聚焦“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繁”问题,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带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改善就医体验。加快县级医院发展,新增10家县级三级医院,“口子县”三级医院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对县域医共体医院实施设备更新升级、病房改造,提高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和重大疾病县域内救治能力。加快建设省级统筹的远程诊疗服务平台,建成50家数智化病理科。提升预约诊疗效率,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互通共享,实现全省800家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优化生育住院费用结算服务,实现生育住院分娩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现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使用。(责任单位:省卫健委、省医保局)
(五)巩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聚焦“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不健全、安全基础薄弱”问题,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靶向整治,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狠抓农药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达1.8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6%以上。制定中小学校食堂带量食谱基础模板,推广应用《学校食堂备餐间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档口厨房建设管理指南》团体标准,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保持在85%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
(六)加大重点污染源整治力度。聚焦“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不稳定、水污染治理不达标、噪声超标”问题,注重源头治理,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污染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全年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37.1微克/立方米。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聚焦53个反弹风险断面,实施流域水质治理攻坚行动,全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持续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推进市州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