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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有关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