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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结合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实际,现将我省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全省自2013年6月10日起,统一使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停止使用。
二、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主要变化与使用要求:
(一)取消塑料封皮与白卡纸外皮,正、副本为单页上下版面设计。
(二)取消“征税栏”、“免税栏”,由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根据征、免税情况自动打印“征税”或“免税”等字样。
(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打印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在正、副本“(专用章)”处分别加盖征收机关“征税专用章”。
(四)新增二维条码打印空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