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范围和预征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范围和预征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地税发[2005]32号 2005-03-10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为贯彻国务院《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国发〔200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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