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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收购款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收购款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闽地税函[2012]1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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