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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购买的自用汽柴油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购买的自用汽柴油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云国税增字[1995]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7〕574号)规定,全文废止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购买的自用汽柴油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 ( [94]财税字第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