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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有效期5年】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4〕32号
信息时效期:2029-04-17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

二、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

三、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