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电网公司销售电价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电网公司销售电价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云国税函〔2007〕6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云国税函〔2009〕415号)规定,自2009年8月27日起全文废止

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6〕1484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电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7〕750号)的规定,云南电网公司负责改造的我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县,从2002年的45个县增加到2006年的96个县(见附件一《云南省电网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县名单》)。2002年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测算的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应提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为20649万元用于45个同网同价县;2006年由云南电网公司测算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应提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30713万元,用于新增的51个同网同价县。以上两项合计:2007年云南电网公司应提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51362万元用于96个同网同价县。对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收取的电价费用中所含的农村电网维护费的收入,按规定应给予免征增值税。根据《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价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云国税发[2003]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