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税发[2009]142号)的要求,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供票时间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自2015年2月1日起停止供应《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二、停止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