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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三亚市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旅文〔2024〕538号


各相关单位、各旅游文体类行业协会、企业:

《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三亚措施》)已于2024年7月15日印发,作为《三亚措施》的配套实施内容,我局制定了《三亚市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_三亚市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实施细则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8828193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我市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政策

支持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对主办单位引进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文博艺术商业性大展,累计观展观众月均达到15000人次的,予以最高10万元支持;对累计观展观众平均每月超过25000人次的,且岛外观众比例超40%,予以最高20万元支持。

二、参评基本要求

文博艺术大展奖励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商业性大展,要求其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原则上已获得其他三亚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对于由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的活动不纳入奖励范围;

(二)申请奖励的展览必须是在三亚市内经登记备案的国有、行业、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或重大文旅活动临时场所;

(三)报批手续齐全,不存在未经备案或审批情况;

(四)主办方三年内未被行政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观众要求高流量尤其是吸引岛外观众占比要高。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参评基本要求的展览,根据同一展览项目累计平均每月人数规模进行一次性奖励。

对主办单位引进在三亚市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文博艺术商业性大展,展览时间1个月(含)以上,月观展观众达到15000人次,给予最高5万元支持;展览时间3个月(含)以上,累计观展观众月均达到15000人次的,予以最高10万元支持。对展览时间1个月(含)以上,月观展观众达到25000人次,且岛外观众比例超40%,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展览时间3个月(含)以上,累计观展观众平均每月超过25000人次的,且岛外观众比例超40%,予以最高20万元支持;岛内外观众界定以身份证件为凭据。

同一申报主体1年内只奖励一次。

四、申请材料

(一)《三亚市奖励资金申请表》(附2-1);《奖励资金申请承诺表》(附2-2);奖励资金申请书(附2-3)。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件(复印件),举办地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登记备案文书或重大文旅活动审批文书等。

(三)其他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参观人数、展览规格品级及其在国际国内获评奖项、推介名录,三年内举办单位未被行政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由申报单位自主提供并签署承诺书,确保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

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申报并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系统链接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

五、评审流程

(一)申请单位在申报季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在省政府海易兑平台线上提交申请奖励相关材料。

(二)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受理申报项目材料初核合格后,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

(三)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根据评审意见,核定支持项目,在审定后通过三亚市旅文局官网及“海易兑”等相关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按相关财务流程拨付至申报单位。

六、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同一项目多次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此次奖励资格,追回奖励资金。三年内不受理该申报单位及法人所有展览类奖励申请,并列入海南文博行业黑名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评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虚报认定结果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市财政局会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奖励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1月30日。


附:2-1. 奖励资金申请表

2-2. 奖励资金申请承诺表

2-3. 奖励资金申请书(通用格式)






附2-1

三亚市奖励资金申请表




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名     称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在正确的位置划√)

全部或主要资金来源:国有(     )     非国有( )其他(划√并请注明                                                       )

法人类型


法人登记机关


设立时间

年   月   日

正式开放时间

年     月

通讯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来源(在正确的位置划√)

举办总费用           万元,全部或主要资金来源:自筹(           )    社会捐赠(               )其他(划√并请注明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三、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情况

展览举办期间累计参观总人数                     万人次,举办时长              天,

累计每月平均人数           万人次;岛外观众人数           万人次,占比           %。



相关认定文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件(复印件),举办地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登记备案文书或重大文旅活动审批文书等。

2.项目资金来源、参观人数、展览规格品级及其在国际国内获

评奖项、推介名录,三年内举办单位未被行政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等相关佐证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SHAPE\* MERGEFORMAT

四、申报项目内容概述(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名称、内容、社教活动内容、社会服务项目、宣传方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文本框: 四、申报项目内容概述(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名称、内容、社教活动内容、社会服务项目、宣传方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附2-2

奖励资金申请承诺表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我单位郑重承诺:

认真填报并确保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奖励资金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均

真实无误,无知识产权争议,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2-3


奖励资金申请书

(通用格式)


报告应围绕高流量文博艺术大展的促进作用开展论述,篇幅控制在2000—4000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资质情况等,重点介绍本单位行业地位,既往工作内容与成效,单位核心竞争优势。

二、展览项目举办情况

展览名称、内容、社教活动内容、社会服务项目、宣传方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

三、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说明展览活动实施效果,包括对三亚文旅消费带动作用、入岛人次带动作用等方面的溢出效应及影响力提升等方面贡献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