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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的公告【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的公告【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2015.4.30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的公告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86号)精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福建省自贸区福州片区和平潭片区范围内(以下简称“试点区域”)推行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和国税机关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管理试点,可以提高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