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南昌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全文废止】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南昌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全文废止】
洪府办字〔2020〕5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洪府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南昌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洪府办字〔2024〕721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和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全市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南昌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更新成果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赣府字〔202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