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07-14 晋地税函〔2006〕1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
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召开了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对进一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程,全面提升税源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会议精神,全面强化我省地方税收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经省局研究,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
发票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
发票管理的重要性
新的《
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法定管理手段的增加和各级地税机关认真抓落实,全省税源管理和依法治税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进。但是,随着税源管理手段的增强,一些地方对发票以票管税,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看法。因此,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认识加强
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并从以下两个方面,对
发票管理的重要地位进行理解和把握:第一,为了全面加强税源管理,新的《
税收征管法》相应增设了源泉控制银行账号、推广应用税控装置等多种管理手段。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
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增加有关法律责任,明显增强了
发票管理的刚性,
发票管理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二,
发票管理作为基础性控管税源的一项手段,与其它税源管理手段,包括掌控银行账号、推广应用税控装置、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备案制度,对纳税人建账建册的管理监督,以及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定等,有着相互兼融、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税源管理措施。全面认识以上各项管理措施及相互关系,准确定位
发票管理的作用,促进这些措施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全面加强税源管理,是新形势下税法对我们提出的更高要求。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加强
发票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
发票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
发票管理,充分发挥发票以票管税作用,其首要任务和治本措施,是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与具体要求,对现有的具体制度、办法,抓紧进行梳理和整合,进一步创新
发票管理制度。这项工作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内部管理制度
在地税机关内部,凡涉及
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以保证发票的内部管理规范顺畅快速运行。主要内容:一是要完善发票专人、专库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加强发票提货、验收入库、领用出库、结存保管的管理监督,保证发票的安全。二是要完善发票审批、供售管理制度,既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税收服务,又要明确限量供票、验旧领新和停供发票等具体管理办法。其中,限量供票要与简化审批程序有机结合。区别企业规模、财务会计核算健全与否,以及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程度,确定供票限量。对财务会计核算健全、纳税信誉好的单位,可以试行按季审批、按次供票;对其他单位,可以试行按季审批、按月供票,但要同步加强事后眼踪管理和检查;对个体户、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则要严格按月审批和验旧领新。对停供发票的管理,要按照《
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严格限定适用主体、适用范围,明确具体管理办法和程序,需停供发票时,必须要报经县(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方能执行。三是完善代开
发票管理制度,严格开票与征税记录,加强发票与税票核对,杜绝代开发票而少征税或不征税等问题发生;因是要进一步细化发票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憧金管理资料、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及操作程序。五是要完善缴销发票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要明确对收缴的发票和有关证件、资料,要实行专门登记、专人保管、定期监督销毁,不得丢失和挪作他用。同时,对以上各环节
发票管理工作,还要明确定期检查制度,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墙塞管理漏洞。
(二)外部管理制度
外部管理制度,要覆盖用票单位对发票的领购、开具、结存、保管,以及停歇业〉注销登记的发票处理和发票领、用、存情况报告的全过程。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明确税务机关对外进行
发票管理的责任、措施和要求。主要内容:一是要完善专职巡查制度。市、县(区)征管科、股要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制,结合原有的清查漏征漏管户工作,开展对
发票管理情况的日常巡查。二是要完善发票日常管理制度,基层税务所和税收管理员对
发票管理的重点,除了发票购(印)领资格、用票种类、用票量等调查以外,要经常性地监督检查用票单位是否建立了
发票管理办法;是否按规定取得(印制)、填开、使用、保管发票;有无制假、用假、非法取得、非法转让发票行为;有无大头小尾、非法单联填开发票等问题:能否按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情况报告等。以此为基础,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工作步骤、工作资料和考核办法。同时,积极推行定量管理办法。即除了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外,基层税务所和税收管理员对发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确定相对的固定时间和检查户数。三是完善抽查考核制度。各市、县(区)局,对发票日常管理的情况,要定期进行内外部抽查考核,以掌控和促进发票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是要根据加强管理要求,不断建立完善配套管理办法。以明确用票单位应当遵守的
发票管理规范和应当承担的违法责任。当前,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业、城市出租车等行业和专业
发票管理办法。尤其是要结合货运发票换版工作,进一步完善货运
发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