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12-17 湘国税函[2002]36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湘国税函[2007]492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全省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是10个年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和以批发业务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商城”、“商厦”以及大量存在漏征漏管户的市场。
二、下阶段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是要加大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力度,进一步强化户籍管理。要坚决冲破“保护伞”,切实解决好“执法壁垒”问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