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04-13 晋税流发〔1994〕第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行署、市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情况明确以下几点,请一并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1、各地接文后应对中央铁路运营业务与铁路工副业及铁路兴办的多种经营进行一次清理,《
通知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