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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补贴 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补贴 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5.03.22 晋地税所字〔1995〕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针对各地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存在的“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征免界限不清的问题,现将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