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发票样本中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09.24 湘国税局函〔1996〕1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湘国税函[2007]492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6)137号)的有关规定,省局制发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样本》,现将其中普通发票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由十位数字组成;发票字轨号码由七位数字组成,且以县(市、分局)为单位编码,同类发票年内编码必须按先后顺序,不得重号。
二、普通发票的批印,下列内容由省局规定,各地不得更改。
1各种发票的规格、字线要求;
2发票监制章的套印位置;
3发票票头、“发票联”两行字之间的距离;
4发票框线与纸边左、右及下方的三边距离;
5发票一至六联的版面印色;
6各种发票的装订形式;
7各种票样的基本格式;
8各种票样的适用范围。
三、确属需要,在保持与发票票样整体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下列内容各地可作适当调整。
1发票框内各字线之间的距离;
2各种字体的大小;
3电力销售发票(电脑版)、自来水销售发票(电脑版)框内的内容。
四、十位发票代码的具体表示方法:
第1~4位代表地、州、市、县(地、州、市、县按行政编码,城市分局的编码可按照税务登记证代码的编序方法);
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
第7~8位代表发票种类(按发票样本目录的编写顺序“01、02、03、…21…”);
第9位代表发票联次(几联发票用几表示,如“3”、“5”表示三联、五联发票);
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1”、“2”、“3”分别表示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发票,用“0”表示电脑发票)。
例:“0122960852”表示长沙市望城县(0122)1996年印(1996)电力销售(08)五联(5)万元版(2)普通发票。
五、普通发票全省统一为五种规格:即手开发票为175×92=48K,175×110=42K,105×140=50K,190×105=40K,电脑发票为140×120。特殊情况经省国家税务局同意,可由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另行确定。
六、普通发票票面的有关规定。
1发票框线与右、下边线距离为1cm,与左边线距离为2cm,其中0.5cm处为装订线位置,与上边线距离若票头字排成一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