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4-22 晋国税流发〔1999〕2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9〕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接通知后,要对本地区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调查。
对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督促企业尽快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二、审批程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