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9-07-13 晋国税所发〔1999〕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2007)规定, 转发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六条;晋国税所发[1999]7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观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1999〕49号
)(以下简称“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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