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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10〕1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就起征点以下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原则上应按税务机关要求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未能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税务机关停止发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