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网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6.06.23 常地税发〔2006〕8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涉外分局:
现将《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网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网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网吧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
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
财税〔2003〕16号
)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所有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生改变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迁移经营地址和停业、复业等情况时,必须持有关证件,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变更、停(复)业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等
第四条网吧经营的应纳税营业额为网吧经营的所有收入,包括电脑上网收入及与电脑上网有关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取得应纳税营业额时,应按“娱乐业”税目20%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并随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第六条对登记为“企业”性质的网吧,账册健全、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据实征收企业所得税;账册不健全,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七条对登记为“个体”性质(含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网吧,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应纳税营业额的3%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九条从事网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分区域按单台电脑核定应纳税营业额的办法征收:
(一)未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不能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
(二)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