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全文废止】
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关于《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 制定《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多种征管措施,切实优化税收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虚假注册、套票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实名办税,能够更及时响应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服务资源,创新开展定制化服务,提高服务精准性。推行实名办税,有利于厘清纳税人与其办税人员之间委托授权关系,强化法定代表人税收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办税人员对个人信息和信用的重视程度,建立诚信办税记录,与信用级别评价紧密关联,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二、 制定《湘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