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行业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09.17 晋国税征发〔1998〕3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
发票管理,规范行业发票使用行为,经研究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省国税局批准印制的行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
199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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